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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叉车及叉车配件、观光车、牵引车、推顶车,轻小型起重设备。叉车及工程机械维修(涉及许可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)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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